词语

莅审

lì shěn · ㄌㄧˋ ㄕㄣˇ · 更新 2026-06-30 00:32:52

基本属性

  • 拼音字母li shen
  • 拼音首字母ls
  • 注音符号ㄌㄧ ㄕㄣ
  • 注音首符号ㄌㄕ

词语解释

莅审,是指中国旧制指到被告的犯罪地或居住地进行审判。淸代对凡是京控及叩阍的案件,或发回该省总督巡抚,或奏交刑部提讯。如果情罪重大及牵涉各省大官,或经谏官、总督、巡抚弹劾的,往往钦派大臣亲到被告的犯罪地或居住地审判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于1936年公布施行的《县司法处刑事案件复判暂行条例》,也有高等法院或分院对县司法处初判指定推事莅审的规定。

拆字组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