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
北京市检察院
běi jīng shì jiǎn chá yuàn · ㄅㄟˇ ㄐㄧㄥ ㄕˋ ㄐㄧㄢˇ ㄔㄚˊ ㄩㄢˋ · 更新 2026-07-01 02:50:48
基本属性
- 拼音字母bei jing shi jian cha yuan
- 拼音首字母bjsjcy
- 注音符号ㄅㄟ ㄐㄧㄥ ㄕ ㄐㄧㄢ ㄔㄚ ㄩㄢ
- 注音首符号ㄅㄐㄕㄐㄔㄩ
词语解释
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第一分院、第二分院、第三分院、第四分院(原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)和十六个区的检察院。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,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,履行法律监督职能,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。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,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,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