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ài kuò gù yì · ㄍㄞˋ ㄎㄨㄛˋ ㄍㄨˋ ㄧˋ · 更新 2026-07-01 03:44:32
刑法学术语,不确定故意的一种,又叫“韦伯故意”。概括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只是对侵害范围与侵害性质的认识尚不明确的心理态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