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

暴力取证罪

bào lì qǔ zhèng zuì · ㄅㄠˋ ㄌㄧˋ ㄑㄩˇ ㄓㄥˋ ㄗㄨㄟˋ · 更新 2026-06-30 08:09:27

基本属性

  • 拼音字母bao li qu zheng zui
  • 拼音首字母blqzz
  • 注音符号ㄅㄠ ㄌㄧ ㄑㄩ ㄓㄥ ㄗㄨㄟ
  • 注音首符号ㄅㄌㄑㄓㄗ

词语解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的一种,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。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,即有侦查、检察、审判、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。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,并且具有逼取证人证言的目的。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。本罪出自《刑法》分则第五章(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)第十八节。

拆字组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