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

三法司

sān fǎ sī · ㄙㄢ ㄈㄚˇ ㄙ · 更新 2026-06-29 22:07:43

基本属性

  • 拼音字母san fa si
  • 拼音首字母sfs
  • 注音符号ㄙㄢ ㄈㄚ ㄙ
  • 注音首符号ㄙㄈㄙ

词语解释

明 清 两代以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为三法司,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。

  1. 明清两代以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为三法司,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。

    《明史·刑法志二》:“三法司曰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。刑部受天下刑名,都察院纠察,大理寺驳正。”《醒世恒言·李玉英狱中讼冤》:“这一篇章疏奏上,天子重瞳亲照,怜其冤抑,倒下圣旨,着三法司严加鞫审。”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二卷第三二章:“本应拿问,交三法司从严议罪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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