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

大清律例

dà qīng lǜ lì · ㄉㄚˋ ㄑㄧㄥ ㄌㄩˋ ㄌㄧˋ · 更新 2026-06-29 16:21:27

基本属性

  • 拼音字母da qing lv li
  • 拼音首字母dqll
  • 注音符号ㄉㄚ ㄑㄧㄥ ㄌㄩ ㄌㄧ
  • 注音首符号ㄉㄑㄌㄌ

词语解释

《大清律例》是我国最后一个大一统的君主专制王朝清王朝的国家法典。清朝入关后,即从顺治元年开始,“详译明律,参以国制”,着手法典的制定,经顺治、康熙和雍正三朝的努力,法典逐渐趋于成熟。乾隆皇帝即位后,继续命臣工对前朝律文及成例进行重新编定,乾隆五年(公元1740年)完成,并定名为《钦定大清律例》。《大清律例》颁布以后,完成了清代最为系统、最具代表性的成文法典。之后一直到清末法制改革之前,清代律例的律文不再有所变化,而对于清代法律制度的调整则主要通过增改例文的形式来进行。

拆字组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