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
国防立法主体
guó fáng lì fǎ zhǔ tǐ · ㄍㄨㄛˊ ㄈㄤˊ ㄌㄧˋ ㄈㄚˇ ㄓㄨˇ ㄊㄧˇ · 更新 2026-07-01 22:30:57
基本属性
- 拼音字母guo fang li fa zhu ti
- 拼音首字母gflfzt
- 注音符号ㄍㄨㄛ ㄈㄤ ㄌㄧ ㄈㄚ ㄓㄨ ㄊㄧ
- 注音首符号ㄍㄈㄌㄈㄓㄊ
词语解释
国防立法主体,是指有权制定、修改和废止国防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。国防立法是国家立法的一部分,国家立法的一般主体,都可以成为国防立法的主体。根据我国宪法规定,国家的立法主体包括:最高国家权力机关、最高国家行政机关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、地方国家行政机关、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权力机关。